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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

以利亞9


(以利亞)


這女人,並沒有付出全然的信任,這是老早便知道的了。因為太靠近地生活在一起,以至於輕看了眼前的人,也因此輕看了 神。


雖然 神動工了,從絕處逢生了,卻漸漸地就習以為常,認為只是天理倫常,不再那樣地肯定 神。


即便一開始有著敬畏的心情,隨著日子過去,也漸漸地被人心無知迂腐的那一面給取代了。


人若拋棄 神,終究也得嚐到被拋棄的滋味...


只是 神啊,這樣結束的話,為何要來這一遭呢?怎能在誤會中冤枉地結束呢?拜託,再一次扭轉一切吧!


以利亞對他說:「把你兒子交給我。」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,抱到他所住的樓中,放在自己的床上,就求告耶和華說:「耶和華─我的 神啊,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裡,你就降禍與他,使他的兒子死了嗎?」~列王記上17:19-20


如果是這樣的結局,之前所付出的,不就是白費工夫了?那不減少的麵、不短缺的油,又有什麼意義呢? 神和先知被輕看與誤會了,應該要平反不是嗎?


內心燃起了一團火,說是堅持也好,說是頑固也好,不會罷休的,直到 神回應之前,絕對會不停止地禱告懇求。


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,求告耶和華說:「耶和華─我的 神啊,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!」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,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,他就活了。~列王記上17:21-22


到底過了多久,懇求了幾次呢?


在孩子活動起來的那一瞬間,這問題就再也不重要了。


神啊!感謝您!願這死而復生的榮光,全歸與您!


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,進屋子交給他母親,說:「看哪,你的兒子活了!」婦人對以利亞說:「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,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。」~列王記上17:23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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